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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0-04-15 09:23 浏览次数: 来源:金华市统计局
 

金华市统计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5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注14.39万个,从业人员96.4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0%和下降1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6万个,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8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157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1个,占全部企业的0.05%;集体企业59个,占0.1%;私营企业4.17万个,占95.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1.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83.7%(详见表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1个,制造业4.34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87个,分别占0.2%98.9%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9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7%10.8%8.4%(详见表2-2)。

 

 

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43881

96.43

内资企业

43576

92.82

    国有企业

21

0.08

    集体企业

59

0.07

    股份合作企业

12

0.11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1352

7.38

    股份有限公司

325

4.40

    私营企业

41731

80.74

    其他企业

75

0.0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8

2.19

外商投资企业

157

1.42

 

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43881

96.4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非金属矿采选业

75

0.1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其他采矿业

2

农副食品加工业

346

0.56

食品制造业

340

0.7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3

0.27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2898

8.07

纺织服装、服饰业

3616

10.4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83

2.3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61

1.47

家具制造业

1351

2.97

造纸和纸制品业

1733

2.6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48

1.8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170

7.6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2

0.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27

2.46

医药制造业

149

1.31

化学纤维制造业

203

0.8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693

5.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60

3.7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0

0.5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12

1.00

金属制品业

7628

17.03

通用设备制造业

2469

6.0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412

2.48

汽车制造业

591

3.4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45

1.8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384

4.1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64

3.42

仪器仪表制造业

365

0.90

其他制造业

1201

1.6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8

0.0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1

0.0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9

0.7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

0.0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4

0.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03.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负债合计3691.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74.85亿元(详见表2-3)。

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103.49

3691.44

5374.8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12

0.11

0.18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2

0.01

0.01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27

10.71

10.68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5.75

2.80

农副食品加工业

55.59

26.00

53.87

食品制造业

80.52

35.41

55.7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5.89

15.92

13.02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442.98

327.34

448.21

纺织服装、服饰业

426.78

291.44

343.6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5.35

40.94

81.6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0.00

28.43

46.23

家具制造业

106.68

74.01

109.1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16.68

70.00

155.4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1.99

48.46

71.1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64.17

165.06

286.1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5.07

3.67

4.4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9.40

120.18

197.28

医药制造业

241.22

91.78

115.72

化学纤维制造业

144.12

64.95

81.4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57.77

156.81

247.7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75.53

158.50

241.4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5.11

53.13

120.1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9.27

74.15

257.33

金属制品业

782.38

487.14

766.09

通用设备制造业

332.86

207.88

286.2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42.36

86.14

107.63

汽车制造业

616.99

398.68

314.0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115.51

77.22

128.9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02.62

174.83

271.1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78.18

150.39

180.08

仪器仪表制造业

45.80

30.90

38.51

其他制造业

56.81

34.03

63.9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0.34

4.91

4.7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59

0.26

0.9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10.04

106.40

230.9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8.31

9.04

21.5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5.42

63.82

19.34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注2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注3法人单位45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5%。其中,新材料产业16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4%;生物产业56个,占12.4%;节能环保产业79个,占17.6%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注4

2018年末,全市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5%。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9个,占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8.5%;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71个,占43.6%;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13个,占8.0%

(五)企业研发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23个,比2013年增长28.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84万人年,比2013年增长67.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65.43亿元,比2013年增长36.6%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1%(详见表2-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0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608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52.3%103.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2.8%,比2013年提高5.7个百分点。

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
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65.43

1.71

采矿业

0.03

0.5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0.03

0.53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制造业

65.35

1.84

农副食品加工业

0.29

0.65

食品制造业

0.44

0.9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2

0.26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5.93

1.77

纺织服装、服饰业

3.57

1.8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23

0.6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45

2.24

家具制造业

0.54

0.87

造纸和纸制品业

1.18

1.2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6

1.3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9

1.7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6

2.0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7

1.81

医药制造业

3.80

3.46

化学纤维制造业

1.63

2.2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30

1.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67

0.3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58

0.5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8

0.49

金属制品业

8.79

1.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5.06

2.5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73

2.79

汽车制造业

7.38

2.5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65

1.5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06

2.7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05

3.19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1

4.18

其他制造业

0.38

1.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6

5.4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5

0.0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02

0.0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03

0.1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724个,从业人员92.4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5.1%和下降0.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723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1%;集体企业10个,占0.3%;私营企业3432个,占92.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0.4%,集体企业占0.3%,有限责任公司占44.5%,私营企业占54.6%(详见表2-5)。

 

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724

92.44

内资企业

3723

92.44

   国有企业

4

0.33

   集体企业

10

0.31

   股份合作企业

1

0.10

   联营企业

1

0.01

   有限责任公司

248

41.14

   股份有限公司

27

0.06

   私营企业

3423

50.4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5.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1%,建筑安装业占9.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2.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1.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5%,建筑安装业占0.8%,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2.6%(详见表2-6)。

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724

92.44

房屋建筑业

966

74.96

土木工程建筑业

824

14.30

建筑安装业

357

0.74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577

2.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57.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7.7%。负债合计1281.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7.95亿元(详见表2-7)。

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57.52

1281.12

2507.95

房屋建筑业

1528.65

992.74

2033.6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37.33

239.69

364.84

建筑安装业

41.40

23.56

38.57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0.13

25.13

70.8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行业分类目录,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等7大领域。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无数据的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