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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18 09:15 浏览次数: 来源:金华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作为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的政府部门,统计业务工作日趋繁重,为解决人手紧、任务重的矛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需从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参与日常工作,特制定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工作制度。

  一、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借用人员计划,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借用人员和借用的岗位。

  二、借用时限原则为1年,中途可根据工作需要作调整。超过1年的党组应重新讨论决定。

  三、借用期间享受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借用所在处室负责借用人员的考勤、工作布置和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