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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5 1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统计局

2020年,金华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局先后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以及全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会议、全市统计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不同形式13个会议,研究部署防惩工作。

二是落实各项学法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集中学法议法6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重要政策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会议题。今年印发的《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通知》《金华市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都经党组会审议,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运用“四种方式”,强化统计法治宣传

一是上好一次统计讲堂。在市政府常务会、全市争先创优工作大会、市政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分析会上就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对防惩工作重要部署,我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形势、依法统计相关要求进行专题发言。连续邀请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围绕“重要窗口”指标体系、GDP核算等方面对市管班、中青班学员及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现场授课,重点强调统计法纪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底线意识。通过搭建“统计大讲堂”等工作交流平台,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创新知识学习,拧紧思想“总开关”。

二是办好一场主题活动。秉持守法先知法,懂法先学法理念,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举办统计法治知识竞赛、发布公益广告、评选最美统计员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展示统计风貌,让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知识、统计基本常识“有声有色”走进社会公众视野,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

三是用好一批宣传载体。第一,编印《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统计二十六条铁律》《您身边的统计》发放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统计局,宣传依法统计重要性,阐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第二,在市管干部学习网、金华市公务员网络学院平台加载《统计法治动漫宣传片》和《统计法》(上、中、下)课件,年度点击学习次数分别达到1779人次、11923人次。第三,在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执法监督专栏,设计拍摄情景剧式统计法治宣传小视频,利用抖音等新兴媒介扩大传播力度。第四,通过新闻媒体,在金华电视台、电台、金华日报重要时段版面刊播统计法律法规和人口普查知识,大力宣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构成新闻媒体齐上阵、有效载体同参与、城区乡村全覆盖的法治宣传网络。

四是抓好一轮业务培训。将大培训大练兵与统计法治宣传、精准化业务指导相结合,分专业、分层次、分对象组织统计培训211批次,参训12788人次。一方面组建培训讲师库,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点单服务”,开展“统计法治+业务讲解”、“集中轮训+小班化教学”式授课。一方面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培训会,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自觉抵制干预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履行统计职能,强化统计法权威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分专业、分地区细化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四上”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2020年全市共排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11465个;对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处成问题清单,并逐条落实整改举措;同时,清理纠正15个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和1个未经审批统计调查项目。

二是紧扣重点全方位开展数据审核核查。持续加大审核查询力度,市县两级全年审核查询单位36984个(次)。持续加大核查力度,市县两级全年共实地核查企业(项目)2983个,做到专业核查全覆盖,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明确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持续发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第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市、县两级统计局选派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点单服务”,开展“统计法治+业务讲解”、“集中轮训+小班化教学”式授课,全市分专业、分层次、分对象培训211批次,参训12788人次。第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全市开展 “四大体系”规范化建设企业6519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85%,经过自评、验收共评定星级企业 2553家,其中五星级企业505家。

四是主动出击彰显统计法权威。第一,抓队伍提能力。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配合省统计局组织全市16名统计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申领工作;分专业分批次抽调县(市、区)执法骨干参加执法检查,在执法实践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水平。第二,加强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有效衔接。制定出台《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结果报告制度》,要求各专业将审核、查询、核查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给执法机构,全年各专业向执法机构移送线索78个。第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执法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全年市县两级共检查585家单位,立案处理63起,办结案件65起,其中警告处罚的案件22起、警告并罚款的案件43起,罚款金额31.84万元。第四,联合市纪委在全市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督查。督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防惩工作情况,当地统计局、乡镇统计中心履职履责情况,实现了第一轮对9个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的统计督查全覆盖,期间对1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立案查处13家企业。

2020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进步空间。比如统计执法力量仍然薄弱。到目前为止,全市仅30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市局和9个县级局,平均每个局仅3人,个别县级局因编制、年龄结构等原因只有1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再如,统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基本为兼职人员,执法培训力度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缺少行政法规、统计执法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都有所欠缺。同时,少数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企业为获取优惠政策、达标评优、申报资质等级、争取行业龙头地位等利益和荣誉,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提供不真实的统计数据等。

2021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通过加大学习力度、层层部署落实、全面传导压力等措施,持续加大对上级领导防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力度;通过扩大审核查询面、数据核查覆盖面、增加统计执法检查频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等措施,持续推进“四大行动”确保出成效;通过核查线索及早移交、执法结果及早通报、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等措施,持续强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震慑,着力形成全专业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管控闭环,全力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工作,为金华统计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