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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12 16: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华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统计局,金华开发区党政综合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9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全市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金华市区(义乌市除外),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

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为适应统计理论实践与政策法规新发展新变化,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重新修订了2025版考试用书。为方便参考人员从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考生可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的“考试信息”中查询订购方式。


三、成绩管理和资格获得

从2025年起,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4年的成绩不纳入滚动管理范围)。应试人员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25〕30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凡具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取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限条件,可对应初级或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202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个别曾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网上公示,且各县(市、区)统计局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如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的考生按市统计局的要求,须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二)非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按市统计局考试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机会,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考后公示或后续职称评定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报考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27日,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县(市、区)统计局应做好此类考生的情况记录,并在考后加强对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3日至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后(不允许代为承诺),再点击“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初级、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文件上考务费缴纳要求交纳考试费用,并于交费后3到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4、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初级、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文件上考务费缴纳要求交纳考试费用,并于交费后3到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4.“报名表”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考中、高级统计考试的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交单位审核盖章备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若无法在线自动核验的,也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留服认证或资格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处理。

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时间。

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点击“修改报考信息”自行修改,在交费完成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考生照片是本人即可,如无特殊情况不予修改。

5.当网上交费状态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按规定不能在浙江报考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7.考生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市统计局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缴费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成绩公布、考后复核和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12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省统计考办联合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已合格考生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对不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进行全员考后报考资格现场复核工作;对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通过考试后台管理系统按不低于50%的比例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工作。如考生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等问题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联系,安排好相关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并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复核结果报送市统计局。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本地考试组织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市统计局汇总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后,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5天内报送省统计考办。


八、考务费缴纳

(一)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规定执行,初级每人每科35元(两科70元),中级每人每科35元(两科70元),(义乌市除外),高级不收费。

(二)缴费时间:请考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初审通过后,须于8月28日24时前完成缴费,逾期作放弃报名处理。

(三)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app或者浙里办app,根据报考初级或中级分别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注意区分初级和中级,缴费数量为必填项,报考一门科目填1,报考两门科目填2),交费后3到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四)当网上交费状态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支付凭据由系统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请考生缴费时确保手机号码填写正确,以便核实联系。

九、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报名,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

(二)考生可通过金华市统计局官网查看考试有关通知。

(三)考试用书包括《统计业务知识(2025版)》和《统计相关知识(2025版)》,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考生可于8月28日前联系市统计局提前征订考试用书。


附件:2025年度统计职称考试.docx